![]()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编号:临2015-11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实施完毕的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通知,工投集团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已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承诺 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5-054)。公告中披露: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工投集团计划自本公司股票复牌(即2015年10月12日)后起三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工投集团之前6个月来累计减持金额的10%。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2月29日,工投集团通过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1,934,5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6%,增持金额27,696,236.50元,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前,工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218,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本次增持完成后,工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153,44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6.43%。 三、相关承诺 工投集团承诺:本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股票在增持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A 600806 /H300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编号:临2015-111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云南省2015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及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云科发〔2015〕99号)。本事项是在企业申请的基础上,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等程序,本公司被列入"云南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3000161,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有效期3年。公司将依据办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