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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12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 2015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5-120)。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向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人民币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现将贷款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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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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