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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通知议于2015年12月22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丁泽成、吴青谊依法回避表决。 经公司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就拟实施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鉴于公司已推出的前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效果良好,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员工要求公司继续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核心员工基于对公司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以自筹资金方式购入公司股票且自愿将存续期设定为72个月,并在完成公司对其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每年按比例分期解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意见。 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 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丁泽成、吴青谊依法回避表决。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办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6、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各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以 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候选人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丁泽成、吴青谊依法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壹级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于近日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证书编号:CYLZ·浙·0171·壹。 该项资质的取得,证明亚厦园林的经营能力和施工水平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对于其从事城市园林工程建设有重要意义。该资质的取得,有利于提升亚厦园林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其对园林景观业务的承揽能力和市场占有率,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支持,同时也为公司构建一体化大装饰战略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9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亚厦控股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亚厦控股所持有的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1,754.4869万股(2014年7月9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2.996237股,原质押的900万股变更为1,169.6613万股;2015年6月4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999957股,原质押的1,169.6613万股变更为1,754.4869万股)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上述股份解冻是由于亚厦控股已全部归还所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借款。 亚厦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444,470,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9%,上述解除质押的1,754.486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亚厦控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47.487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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