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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B、现金流量指标:

  C、负债比率指标:财务杠杆(A/E)等;

  D、市净率指标(P/B);

  E、股息率。

  本基金将结合上述指标,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质量和经营效率进行评析,为个股选择提供依据。

  2)定性分析

  本基金认为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并非完全由其财务数据决定,还必须结合企业学习与创新能力、企业发展战略、技术专利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等定性因素,给予股票一定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决定股票合理的价格区间。

  根据上述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本基金进一步从价值和成长两个纬度对备选股票进行评估。对于价值被低估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对于价值被高估但成长性良好,或价值被低估但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调研和缜密的分析,有选择地进行投资;对于价值被高估且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不予考虑投资。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询价、定价方面的特长,依托公司现有的投研体系的支撑,全面深入的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深入发掘其内在价值,在基金合同规定的额度内,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询价和配售。

  本基金的新股申购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补充,将紧密依托公司现有的定量分析模型,通过统一的价值评估框架和量化管理,综合考虑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增长潜力和市场估值水平,以合理的价格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发行,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回报。

  4、套利策略

  本基金认为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效率不断提升,证券市场参与者的素质不断提高,但目前证券市场中仍然能发现许多非有效性现象。针对市场弱有效性情况下出现的投资机会,本基金设计了丰富的套利投资策略以期获得由此类非有效性现象带来的投资收益。

  (1)债券市场套利策略

  1)债券回购利差套利

  利用回购利率与其他债券品种收益率的差异进行套利,如用较低的回购利率连续融入资金,购入较高收益率的债券从而获取差价收益。

  2)债券跨市场套利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有些券种是在双市场上市交易。由于市场不同可能会出现价差,本基金即可以通过转托管银行间价格便宜的债券到交易所市场(或者相反),从而获取套利价差。

  3)可转债转股套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较小的本金损失,博取股票上涨时的巨大收益。可以充分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低转换溢价率的债券,只要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转债的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按照协议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会密切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权证套利策略

  1)正股+认沽权证组合套利

  对于拥有认沽权证的股票,当(认沽权证+正股)的价格小于权证行权价时,买入正股同时再买入对应股数的认沽权证,将它们持有到期并将正股行权卖出就能获得无风险收益[权证行权价-(正股价格+认沽权证价格)],若其间股价向上波动将能获得超额收益。

  2)认购权证套利

  基于科学精准的对上市公司相对定价分析及严谨稳健的到期风险收益灵敏度分析,在其认购权证到期前一周买入高折价认购权证通过行权卖出正股完成套利。

  3)权证行权套利

  权证在到期前较理论价值(如B-S价值)出现较大幅度的折价时,通过买入低估权证并行权,则可以实现折价收益。

  (3)事件性套利策略

  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兼并行为往往带来低风险事件性套利机会。如公司之间的要约收购。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中尚无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无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无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A基金:

  ■

  2、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C基金:

  ■

  注:为更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债综合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16日至2015年9月30日)

  1.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A)基金

  ■

  注:为更好地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运行情况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中债综合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仅限C类基金份额);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诉讼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十四)基金转换”和“(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的“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6. 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的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7.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

  8.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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