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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近日获悉,陈瑜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5 年 9月 1 日,股东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407,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9%(详见公司2015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比例达5%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9月2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51000股,均价9.849元/股,2015年9月7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51000股,均价11.06元/股,2015年9月15日至16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42900股,均价9.796元/股,2015年9月16日至17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42900股,均价10.092元/股,2015年11月13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均价12.8元/股,2015年11月16日,陈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均价12.98元/股。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3.1.9条的规定,构成违规短线交易。
二、违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1、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自愿按照截止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均价与卖出股票最高价以及成交股数配比方法计算,产生收益332,480元上缴公司。
2、罗山东及一致行动人罗庆健、罗湘成、陈瑜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向公司广大投资者致歉。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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