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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6,105,168股,占总股本26.6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6年1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24号),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核准。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横店控股”)、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横店康裕”)、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横店家园化工”)、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横店进出口”)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732,757股,于2013年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年12月27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013年5月28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决定以2013年3月11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的总股本407,727,8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407,727,866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014年4月9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5,455,7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经过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截至目前4名限售股股东合计持有限售股380,485,333股(其中包含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306,105,168股),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146,869,31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06,105,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4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经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计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横店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余3名法人股东为横店控股一致行动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5%及以上的计划。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履行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承诺; 3、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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