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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01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于2016年1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王俊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萍女士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王俊民先生参与的嘉实资本嘉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申萍女士本人计划分别自首次增持公司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嘉实资本嘉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6年1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9,886,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成交总金额约为206,625,326.46元。增持前王俊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5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9%,增持后王俊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5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9%,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9,886,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2、申萍女士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2,59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成交总金额约为51,075,443.32元,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59,7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62,363,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4、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嘉实资本嘉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5、本次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减持其名下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承诺事项 王俊民先生及其控制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范秀莲女士、郑伟先生以及申萍女士承诺,在上述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增持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之事实发生已超过一年,最近12个月内增持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本次增持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6-002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的价格以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1月31日前择机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015年8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现将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回购时间: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累计回购数量:5,519,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总成交金额:112,135,800.09元(含交易费用); 成交最高价:26.90元; 成交最低价:17.78元。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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