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7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3001380),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5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1-08 | |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08 |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 2016-01-08 | |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2016-01-08 |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 2016-01-08 | |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部分解押的公告 | 2016-01-08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2016-01-08 |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 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 2016-01-08 | |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