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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6-00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569 号),同意接受公司注册金额为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的公告》。 2016年1月7日,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将本次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6-00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2015年1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的告知函,南方同正拟在未来6个月内(2016年1月8日起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海南海药股份,增持后南方同正持有海南海药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海南海药总股本的3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收益。 南方同正拟在未来6个月内(2016年1月8日起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海南海药股份,增持后南方同正持有海南海药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海南海药总股本的30%。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 四、南方同正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海南海药股份。 五、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同正上述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六、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及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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