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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A股股票交易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股票(A股股票简称:东北电气,股票代码:000585)于2015年11月30日起停牌。公司2015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最晚于2016年2月29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司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因同时涉及资产的出售和购买,工作量较大,停牌期间又逢春节等节假日,因此,公司可能不能在原预计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
公司同时为A股及H股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必须在开会日的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为谨慎起见,并确保申请继续停牌的股东大会在原预计的复牌时间前召开完毕,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申请停牌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之日前,即2015年2月29日之前,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审议决定是否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后继续申请停牌,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并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前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本公司在2016年2月29日之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本公司将取消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并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公司拟出售包括子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股权在内的全部或部分的股权,拟购买智能软件开发和智能硬件研发、生产,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上市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拟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正在持续沟通、论证,积极推进重组方案的形成。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同时涉及资产的出售和购买,工作量较大,停牌期间又逢春节等节假日,因此,公司可能不能在原预计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本次重组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后继续申请停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复牌时间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力争于2016年4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若逾期未能披露,且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预计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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