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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01月11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活跃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2日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 2、本基金于2015年10月8日增加E类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净收益的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3)本基金于2015年10月8日增加E类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16年1月18日,场外除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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