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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006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2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21号) ■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007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回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来收到很多投资者来电咨询,鉴于公司股东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关注,特对2015年度回款情况(不含2015年新并购公司)进行如下说明: 2015年,公司一方面加强了结算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推动工程结算的及时进行,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另一方面,经过近年不断探索实践,公司金融模式回款取得了显著效果。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5年1-12月,公司回款总金额约为40.00亿元,其中现金约36.59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约3.4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17%,2015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有望扭转经营性现金流长期为负数的局面。 本公告内容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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