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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算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二、公司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各项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拟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自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已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反复沟通论证。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近期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主营业务项目进行调整,预计所需时间较长;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预计无法按期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同时,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为促进战略转型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盛股份,股票代码:603010)自2016年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6-0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献国先生、总经理周三昌先生、董事会秘书宋丽娟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投资者在2016年1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宋丽娟、阮丹丹 电 话:0576-85322099 传 真:0576-85174990 邮 箱:zjwsfr@ws-chem.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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