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于2016年1月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清新环境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13 | |
关于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公告 | 2016-01-13 |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13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清新环境估值调整的公告 | 2016-01-13 |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2016-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