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0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于 2016年 1月 11 日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协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简介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领先的充电电池、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光伏电站制造商和中国优秀的手机、电脑等IT组件制造企业,在全球有22个基地,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优秀的创新型企业,现已确立了其全球创新和领先的企业地位。比亚迪是美国著名投资者沃伦.巴菲特投资的唯一一家中国企业,目前年营业收入超过80亿美元。迄今为止,比亚迪开发了全球范围内最先进和性能最好的磷酸铁锂电池,在国内和海外已经建成诸多从KW级至MW级不同大小的储能项目成功案例。 比亚迪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框架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发挥公司与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竞争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双方拟就投资新能源产业的研究开发、人才培养、资本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协议主要合作内容 1、推动比亚迪储能系统在公司的应用。即利用比亚迪先进的铁电池技术及能量转换控制技术与铜陵有色公司生产过程用电管理进行优化整合,用电低谷段进行电池充电,用电高峰段进行电池放电,实现削峰填谷,利用峰谷分时电价差政策,结合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储能技术应用,降低生产用电成本。 2、推动比亚迪新能源电动汽车在铜陵有色的应用。利用比亚迪先进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对铜陵有色物流运输汽车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即利用电动汽车替代燃油汽车,降低铜陵有色公司物流运输能源消耗和成本。 3、互向对方开放产品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铜陵有色锂离子电池用铜箔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比亚迪市场;比亚迪储能系统产品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铜陵有色市场。双方承诺互为提供优质服务。 4、双方联合投资开发新能源产业。利用各自产品和技术优势,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共同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充电桩电机等新能源产品的新型市场,实行相关技术共享并承诺保守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积极争取国家新能源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三、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履行,将对公司拟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磷酸铁锂电池项目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公司的发展,并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本次协议所涉及的业务合作尚处于初始启动阶段,预计对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有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同济汽研院形成依赖。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0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丁士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士启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职务。 丁士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16年1月11日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丁士启先生离职后还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丁士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工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丁士启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