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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7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为加快该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管公司”)的设立工作,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管公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范围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资管公司的名称预核准;授权董事会办理资管公司相关资质证件的报批;授权董事会制定资管公司的章程及主要内控制度;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变更资管公司的注册地址等相关事项;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设立资管公司的申请文件及其他与设立资管公司有关的一切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怀保、王彬、朱新民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海德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现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范围内,具体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借款金额、具体利率、借款期限并签订借款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发行规模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6限售期 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修订<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关于制订<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宜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6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发行规模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6限售期 (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修订<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9)《关于制订<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未来12个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第1-11、13项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14项审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第1-11、13项会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上述第12、14项会议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1-6、8、10、11项会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1—6、8、10、11、13、14项会议提案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请 2016年2月1日、2月2日上午 9:30---12:00,下午 2:00 ---5:00。 4、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公司传真:(0898)6697831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换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978321、66978322 联系传真:0898-6697831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206 联系人:朱新民 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 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将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授权于本次会议闭会时终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 二〇一六年一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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