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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如下:
一、增持计划规模
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在每股不超过25元的范围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00万股。
二、 增持资金来源
上述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三、锁定期
南京百地年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所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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