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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6-007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2日,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下午14:30(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至2016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22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高俊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张友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刘良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张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王祥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徐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马东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沈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高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选举夏力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本次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新建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传真:0518-85801232)登记,请在2016年1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电话:0518-8538301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0。
2、投票简称:黄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在投票当日,“黄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2,以此类推。如议案1.1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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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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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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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至2016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桂巍
3、联系电话:0431-85810105
4、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615号
六、备查文件
1、《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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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在委托书“同意股数”栏中填写所投股数;对于采取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在委托书“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到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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