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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四季度报告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5年4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0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4笔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老生常谈的经济问题依旧,“新常态”已经广为接受。全社会来看,流动性非常充裕,稳健低风险回报尚可的资产所剩无几,形成所谓的“资产荒”。这也反映了实体经济的尴尬局面,说明资金很难找到真正可靠的项目,更多地留在了金融系统。同时,在加入SDR后,人民币贬值速度有所加快,对货币政策影响愈发显著。 经历了上季度两波非常剧烈的下跌后,四季度股市终于享受了一段难能可贵的“慢牛”行情,稳步上涨。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融资余额也随之上升。市场基准沪深300指数上涨16.49%。在本轮反弹行情中,资金明显更偏好成长风格,创业板上涨30.32%,明显跑赢大盘。在行业方面,各行业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以TMT为代表的成长性行业领涨大市;而传统行业中,除了房地产板块外普遍涨幅落后。市场炒作的气氛依然比较浓厚,相当一部分股票创出了历史新高,新股上市后的涨幅也堪比股灾发生之前。 本基金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上涨14.27%,涨幅略低于大盘。四季度,本基金申购赎回和份额交易情况均较为平稳。本基金基本保持满仓运作,严格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以及权重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本季年化跟踪误差1.09%,日均偏离度0.05%,各项操作与指标均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3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27%,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低迷已久,“供给侧”已然取代“新常态”,成为政府新的药方。药方是否有效,如何起效,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检验,短期内经济复苏的可能性不大。同时,从“供给侧”着手,说明施行强刺激政策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再加上人民币贬值的掣肘,尽管政策也不太可能转向收紧,但总体宽松的力度将会低于预期。 展望明年一季度股市,总体来说并不乐观。从资本配置方向来看,目前全社会资金已处于非常宽松的情况,若货币政策宽松力度低于预期,则股市资金面边际改善的程度也较为有限;而去年批复的众多项目若集中启动,也将分流资本市场的资金。从基本面来看,大环境持续低迷,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下滑,对估值难以构成支撑。从估值水平来看,经历了上季度的反弹之后,相当多的股票价格存在明显泡沫。此外,注册制实行进度加快,对股票壳资源价值有较大影响,通过重组方式来实现增长难度也大大增加。估值回归的压力将始终对市场形成压制。 组合管理上,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按照标的指数成分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化调整投资组合,努力实现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中信证券,2015年1月16日因“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2015年11月26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基金认为,对中信证券的处罚及调查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海通证券,2015年1月16日因“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 2015年8月24日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5年9月10日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违法违规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3号)。2015年11月26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基金认为,对海通证券的处罚及调查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5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杨春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周立新先生、温志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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