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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文莱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开拓海外市场的考虑,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文莱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在文莱成立子公司--东方新星(文莱)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从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监理;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咨询;技术开发。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成立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东方新星(文莱)公司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陈会利 (四)营业场所:文莱 (五)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监理;工程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咨询;技术开发。 (六)注册资本:1,000,000文莱元(约折合人民币4,583,700元) (七)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00文莱元(约折合人民币4,583,7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 授权王明樵(身份证号:130602196604082716)在文莱办理注册子公司的文件上签字。 上述成立情况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所需资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在文莱成立子公司,有利于开拓东南亚市场。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6-005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会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1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文莱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成立文莱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开拓东南亚市场和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在文莱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新星(文莱)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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