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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0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16-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股东陈胜先生和股东陈存忠先生关于其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已将于2015年1月15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履约保障比例超出部分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已将于2015年2月4日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林汝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9,83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5%,经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林汝捷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6,2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2.04%。 二、2016年1月25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已将于2015年2月4日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6年1月22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7月22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6年1月28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00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月27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6年1月29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1.56万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6,38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5%,经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陈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5,601.5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7.68%。 三、2016年1月29日,公司股东陈存忠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8.44万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陈存忠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69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经本次股票质押后,陈存忠先生累计质押股份4,338.44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2.43%。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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