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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1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达到了预期目标。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75,410,965.7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666,924.84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9%和28.46%。 营业总收入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PE管道产品、BOPA薄膜产品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增加所致;净利润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PE管道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利润增加所致。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2015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股本618,458,068.00元,较期初增长70%,主要原因是公司2015年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送转增股份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1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收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通知,因原保荐代表人武利华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泰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葛文兵接替武利华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经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仍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承担保荐工作职责。本次变更后,本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葛文兵和陈仕郴,持续督导责任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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