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6-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的通知,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创投”)于当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沈介良先生100%控制的企业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其中旷达控股持有其60%的股权,张娟芳(沈介良之配偶)持有其20%的股权,沈文洁(沈介良之女)持有其20%的股权,为沈介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目的及背景 沈介良先生鉴于对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市场稳定,沈介良先生倡议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旷达科技股票。沈介良先生同时承诺在2016年1月18日起的一个月内,其或其一致行动人将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万股,自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旷达科技的股票。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 四、增持情况 1、历次增持情况: (1)2016年1月18日,旷达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7%,增持均价为10.977元/股。 (2)2016年1月19日,旷达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8%,增持均价为11.10元/股。 (3)2016年1月26日,旷达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4%,增持均价为10.193元/股。 (4)2016年1月27日,旷达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均价为10.00元/股;旷达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4%,增持均价为10.176元/股。 (5)2016年1月29日,旷达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9%,增持均价为10.663元/股。 (6)2016年2月1日,旷达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8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8%,增持均价为10.83元/股。 2、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前,旷达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34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本次增持后,旷达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449,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本次增持前,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和旷达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085,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75%;截至2016年2月2日收盘,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19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92%。 五、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旷达创投本次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承诺:自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旷达科技的股票。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