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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1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日15:00至2016年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股份444,381,924股,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31.96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3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2,515,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6,3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4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6,3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9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65,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70,5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申请2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申请18,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18,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1、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4,000万美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3、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4、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5、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6、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7、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8、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6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9、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3、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中泰国信节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3,6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森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3,4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574,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070,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96%;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45%;反对1,807,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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