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0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6-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拟转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049号《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2016年2月1日收市之后,中色东方公司通知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控股权转让,并将采取公开征集方式进行,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等后续安排,且中色东方公司已将本次股权转让方案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本次拟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上述事项涉及控股权的转让,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后续安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股票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告并复牌。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