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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峰投资")有关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驼峰投资于2015年1月2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为一年。上述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27日办理完毕。 二、股权质押情况 驼峰投资于2016年1月2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质押期限一年。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28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驼峰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13,618,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本次质押后,驼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108,075,743股,占驼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12%,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国本先生的通知,获悉: 刘国本先生于2015年12月3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刘国本先生质押上述公司股份以满足个人资金需求,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由于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的约定,刘国本先生于2016年1月29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73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补充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7日。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1月29日办理完毕。 刘国本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由于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刘国本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刘国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441,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9%。本次补充质押后,刘国本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0,996,600股,占刘国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7%,占公司总股本的2.47%。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17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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