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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6-00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已于2014年8月底辞职,在公司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之前,其仍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卢卫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吴立东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6年2月1日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 由全体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卢卫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卢卫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将尽快选举产生新任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董事增补的议案》 公司接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推荐曹继华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先生已于2014年8月底辞职,经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王红雯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卢卫伟先生提名,聘任曹继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卢卫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韩继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至2017年4月20日止。 (有关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6-005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附:有关人员个人简历 卢卫伟:男,1970年7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加西贝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曹继华:男,1962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民丰波特贝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营销中心总经理。 王红雯:女,籍贯浙江永康,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曾就职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现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上市公司》主编。 韩继友:男,1974年3月出生,东北林业大学制浆造纸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16-00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29日 至2016年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6年2月6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 2、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23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姚名欢 韩钧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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