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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为了重置主营业务、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于2015年下半年设立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相关影视剧提供全媒体宣传推广服务。公司依托大股东让渡的商业机会,借助实际控制人在影视文化行业的资源,实现以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平台带动公司向文化行业转型,拓展新的盈利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在完成了破产重整计划的债务清偿事项和股改后,虽然主要资产和负债已被剥离,但是生产经营仍然处于停顿状态。 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为了重塑主营业务、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于2015年下半年设立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相关影视剧提供全媒体宣传推广服务。公司依托大股东让渡的商业机会,借助实际控制人在影视文化行业的资源,实现以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平台带动公司向文化行业转型,拓展新的盈利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注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按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要求对业绩补偿事项进行调整的工作也亦完成,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以及其它相关文件。但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13,435,811.24元,而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为0.00元;发生营业成本6,619,775.12元,而上年同期营业成本为0.0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260.75元,同比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5年下半年设立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相关影视剧提供全媒体宣传推广服务,依托大股东让渡的商业机会,借助实际控制人在影视文化行业的资源,实现以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为平台带动公司向文化行业转型,拓展了新的盈利点。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新设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星美联合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星美联合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子公司,子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关联方交易。因此星美联合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结论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述事项是存在的,公司重视上述事项的存在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只有通过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才能彻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然已经于2016年2月1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文件,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与股东大会表决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该事项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带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无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上述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无影响。 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加快重大资产重组的步伐,尽早注入优质资产,恢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审计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是实事求是的审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然已经于2016年2月1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文件,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与股东大会表决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该事项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带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无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08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5名,实到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8-14号)表明,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260.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9,638,897.3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8,338,636.59元。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星美联合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星美联合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子公司,子公司开展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关联方交易。因此星美联合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上述结论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述事项是存在的,公司重视上述事项的存在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只有通过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才能彻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然已经于2016年2月1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文件,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与股东大会表决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该事项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带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无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上述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无影响。 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加快重大资产重组的步伐,尽早注入优质资产,恢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独立董事对上述结论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审计报告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是实事求是的审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然已经于2016年2月1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文件,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与股东大会表决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该事项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带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无法消除上述事项的负面影响。 八、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6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意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6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2015年4月23日起,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0.00元,2014年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本公司股票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股票简称由“星美联合” 变更为“*ST星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8-14号)表明: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3.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59万元。且,审计机构为公司2015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已消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0条的规定情形,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该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09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七次监事会通知于2016年2月1日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俊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5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各项制度,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1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6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7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6栋2201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符合提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是: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7、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9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15年3月10日9:00~14:30。 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6栋2201室。 2、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2 2、投票简称:星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流程: (1)在投票当日,“星美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各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股东先对议案一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一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议案一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1)电话:023-88639066、023-88639062。 (2)传真:023-88639061。 (3)联系人:徐虹、陈亚兰。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附件: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因( 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12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自2015年4月23日起,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0.00元,2014年的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结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本公司股票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股票简称由“星美联合” 变更为“*ST星美”。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8-14号)表明: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3.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59万元。且,审计机构为公司2015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认为,2015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3.2.1条第(一)、(三)、(四)款的规定情形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0条的规定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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