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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299,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503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976,4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49,322,98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5960%。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6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4,565,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1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4,137,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0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8,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张敏、蔡军彪、牟健、翁伟文、张驰、卓斌、冒晓建、祝轲卿、曹冠晖回避表决。同意54,024,436股,其中现场投票34,144,700股,网络投票19,879,736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273,602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6.4206%。
3、《关于提名卓斌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5、《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7、《关于终止"年产6000台伺服控制特种缝制机械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31,299,400股,其中现场投票81,976,416股,网络投票49,322,984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5,77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1.09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费立峰、蒋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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