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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0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8日下午2 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8日
至2016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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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2月1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请见附件2),并于2016年3月18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8日下午2:0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下午1:00至2:00,登记地点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82
电话:(86 10)82298161/82298162
传真:(86 10)82298158
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2日
附件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3:董事候选人简历
???报备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以全部票数投票。请您在“投票数”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您在候选人的“投票数”栏内填上“√”,即默认您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您拥有的持股数相同。
2.如委托人没有填写具体表决意见,受托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均有效。
4.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出具经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附件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通知贵司,以下人员将出席贵司于2016年4月8日下午2:00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2603室,邮编100082,或传真号码(86 10)82298158。
附件3:
余德辉先生简历
余德辉先生,56岁,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巴黎第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余先生在能源、有色、经济、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股份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司长并挂职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余先生现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董事、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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