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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8日开市起停牌。 现接到杭氧集团通知,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上同意杭氧集团将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在杭州、临安和余杭等地的房产、土地和设备等,最终以杭州市国资委批准转让的资产范围为准)转让给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5.8亿元人民币(实际转让金额将以评估价格为准)。杭州市国资委将在评估完成后对上述资产转让的具体方案及评估报告正式审批,待公司收到批复文件后将及时予以公告披露。 公司收购上述经营相关资产的事项需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该资产转让事项尚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拟筹划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本次非公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需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尚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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