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6-003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0号)核准。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声明: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律师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16-00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0号”文核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35,088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10,526,315股,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50,526,315股。 公司于 2016年2月26日收到股东中协宾馆出具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协宾馆持有公司12,169,368股,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为5.07%,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4.86%,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中协宾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后,中协宾馆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2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