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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27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6-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公司关注到外界有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相关债券兑付问题的文章,其中涉及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所签订的对云峰集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期限、云峰集团所发行债券的偿付责任等问题。 二、澄清声明 在获悉上述内容后,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云峰集团原系上海警备区所属企业,1999年移交地方,2002年实施股份制改革,并逐步形成以下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45.5%,上海市农委及建委按50%:50%比例出资设立的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资产控股")持股3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5%。 2009年12月,绿地资产控股与本公司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所持云峰集团34%股权委托给绿地集团无偿进行管理,由绿地集团代行股东权利。协议约定托管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未约定托管终止期限。2015年10月,绿地资产控股与绿地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解除协议》,解除对云峰集团34%股权的委托管理。 作为多元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云峰集团始终是独立的公司法人,绿地集团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行使股东权利。云峰集团发债融资等各项经营管理事务均系独立运作,其发债所得资金也均全部用于自身发展,本公司未对云峰集团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也不对债券的偿付承担责任。 考虑到云峰集团目前处于困境,作为间接参股股东,本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积极协助云峰集团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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