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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6-023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220万股。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1月25日起至本公告日,宜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03万股。
宜华集团承诺后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7月25日前择机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后续拟继续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后续拟增持价格不高于16元/股。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后续增持计划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2016年2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22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的主体系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
本次增持前,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1,37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
本次增持后,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3,57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
自首次增持日2016年1月25日起至本公告日,宜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已履行宜华集团于2016年1月25日作出的关于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万股的承诺。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后续增持股份的目的:宜华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后续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后续拟继续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四)后续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后续拟继续增持价格不高于16元/股;
(五)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后续拟继续增持的实施期限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25日;
(六)后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宜华集团承诺后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资产管理计划)择机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或杠杆融资等方式。
三、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1、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实施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后续增持计划采用杠杆融资方式增持股份,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宜华集团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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