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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新增做市业务等监管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6]15号)。原文如下: "经查,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 上述缺陷及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限制你公司新增新三板做市业务,期限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5月29日止。 二、责令你公司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对做市业务部门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三、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场外市场部做市部门负责人王仕宏做出处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三板做市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分。 2015年,公司新三板做市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为0.8%(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6-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核准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监管要求,解决公司与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于2015年9月18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海际证券66.67%股权。2015年12月11日,21家竞买人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了公开竞价,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301,122.031万元的报价成为海际证券66.67%股权的受让人。本项交易有关情况请分别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2015年1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关于挂牌转让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和《关于挂牌转让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6]23号),对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受让海际证券333,333,334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66.67%)无异议。海际证券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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