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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2月2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包括”中南重工”(股票代码002445)、”青海明胶”(股票代码000606)、”联建光电”(股票代码300269)”、”国药股份”(股票代码600511)。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关于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新增申赎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的申购、赎回业务协议,自2016年3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银国际证券为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186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1860)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银国际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访问中银国际证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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