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3月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6-008TitlePh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下午2: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日15:00 至2016年3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伟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996,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607,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388,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35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9,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91%;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9%;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9,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91%;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9%;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9,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91%;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9%;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9,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91%;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51,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49%;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控股股东史建伟、史娟华,公司董事周雪刚、魏东,公司财务总监史燕敏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李文君律师、侍文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6版)
   第A002版:两会特别报道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两会特别报道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银 行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基 金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0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