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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6-0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7.3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615%;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16年3月10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7.3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615%,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将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2、2014年11月28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4、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1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1人,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由2331.2万份调整为2304.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由2101.2万份调整为2074.6万份,授予日为2015年1月14日;其中预留部分不作变动,即预留股票期权为115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为11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5年3月9日,公司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3元/股;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45元/股。公司总股本由851,094,350股增加至861,411,350股。
7、201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40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6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6.9725元/份;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061.6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362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30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30万股。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四期(次)行权/解锁,每个行权期/每次解锁的比例分别为30%、20%、30%、20%。根据公司的行权安排和解锁计划,本次行权/解锁的比例为3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14日,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锁的锁定期已届满。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时间相应调整为2016年3月10日。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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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40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617.31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16年3月10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7.3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615%。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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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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