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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6-01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15:00-2016年3月21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1,095,0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1,094,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095,0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37,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095,0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37,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1,095,01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37,4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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