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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因近日与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商议相关合作细节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本次停牌所涉事项为公司与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尚荣医疗;股票代码:002551)自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概况 为促进兰州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推进兰州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依据国务院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兰州新区管委会"或"甲方")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于近日签署了《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书"或"本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本协议书的交易对方为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12月21日,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兰州新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发〔2010〕81号),明确在兰州新区设立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管委会);2011年2月12日,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明确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10个内设机构。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的业务。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暂定) (二)项目地点 兰州新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负责进行兰州新区卫生机构设置整体方案的编制,新区人民医院、新区中医医院、新区急救中心改扩建,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区妇幼保健院的整体建设(含医院设计、建安工程、水电、装饰、机电设施、景观绿化、医疗工程、管网道路、医疗设备配备及医疗设备专用耗材配送、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医疗后勤管理服务等)。 (四)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约为20-25亿元。 (五)项目工期 预计5年。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积极开展和促进兰州新区医疗卫生事业与乙方的各项合作。在有资金、设备、技术等有需求的情况下优先与乙方开展合作。 2、乙方将为甲方的医疗事业机构提供国际的医疗合作与交流平台,协助兰州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使得兰州新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现代医院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七)其他事项 1、后续接洽主体 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协议安排新区平台公司与乙方对接商谈并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作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或诉讼机构依法按程序解决。 3、保密 双方及其下属部门承诺保守各方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非公开信息等,未经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外方披露。 4、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项目推进有实质性进展,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合作协议书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预计于2021年底以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工程框算(以25亿为基数)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2.85%(合同的成交价最终以中标价、评审价结算或签订合同为准)。如该项目能正式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一)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客户为各综合、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公司的主营业绩与医院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在长期的经营中,公司在开展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同时,配套开展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两项业务,并逐渐形成目前的以"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为主、以"医疗设备销售"、"医院后勤托管服务"为补充的业务结构,公司是国内医疗专业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之一。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由主要提供以洁净手术部为核心的医疗专业工程解决方案转变成提供以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在医疗专业工程的经验、技术、质量及合同项下的设计、采购、生产、施工等所有方面都具备了履约上述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了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于2011年2月成立。新区201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5亿元,增长44.5%,生产总值达到96.36亿元,增长33.12%,正在成为兰州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综上所述,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一)本合作协议书仅为交易双方合作初步意向,该项目具体的事宜尚待落实和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署最终生效的正式合同之约定事项为准。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本协议解除。 (二)本协议的投资总额为双方初步预计估算金额和一揽子打包金额且协议中未对各分项项目金额做具体细分,项目的具体金额须以双方签署最终生效的正式合同之约定事项为准。 (三)本合作协议书中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细规定,故双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双方未对资金来源做明确约定,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项目中初步约定"争取本项目中新区人民医院、新区中医院、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 2016年4月前启动实施,2017年12月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由于目前该项目属于交易双方合作初步意向,后续合作及是否能签署正式协议、具体开工、完工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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