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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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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46,0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我们经历了实体经济持续下行、行业增长大幅度降低、股市过山车般剧烈波动,同时,在医药行业重大变革的背景下,医药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公司凭借创新产品的优势和专业学术营销,业绩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实现营业务收入347,769.29万元,同比增长2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59.2万元,同比增长21.45%;总资产538,688.27万元,比上一年末增长16.7%。

  回首18年前,信立泰在深圳落地、生根、发芽,确定了高端化学处方药的创新之路,致力于以人类美好健康生活为使命,一路发展壮大。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以创新优势,奠定在国内心血管领域的领先地位;这两年,公司产品线逐步丰富,后续生物药、生物工程等诸多创新产品开发稳步推进。

  2015年,信立泰坚持创新驱动,泰嘉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学术地位与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泰加宁■BRIGHT实验在JAMA杂志发表,引起医学界轰动;收购了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规划医疗器械产品布局、持续完善自有高端产品线的又一里程碑。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201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7,632.44万元,同比增长20.60%;主营业务成本91,228.84万元,同比增长19.28%;期间费用合计104,247.34万元,同比增长17.98%;研发投入31,477.51万元,同比增长117.7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434.32万元,较上年减少280.67万元。

  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

  生产系统在保证生产的品质和安全前提下,有计划开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行动,成本降低取得阶段性良好效果。大亚湾OSD车间顺利通过欧盟GMP复查,宝安粉针剂车间通过了巴西GMP认证,新建成的坪山口服固体制剂车间获得国家GMP证书,大亚湾和坪山厂区EHS系统顺利通过了ISO体系认证。

  销售方面

  2015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71%,低于销售收入的增长,管控良好。公司主要业绩增长仍在心血管专科药,心血管专科药以专业学术研讨推广会的模式销售,主营产品泰嘉取得坚固的学术和市场地位,得到专家和患者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产品销量持续稳定增长;泰加宁临床实验及市场推广按计划进行中;信立坦在招标、推广阶段,四期临床正在开展,处于市场开发期。

  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1,477.51万元,占营业收入9.05%,研发费用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和金盟并表所致。

  2015年立项品种8个,申报注册6个品种,全年在研项目26项。2015年新申请36件发明专利(其中包含3件PCT发明专利申请,3件台湾发明专利申请);8件发明专利(其中包含欧洲、美国各一件)、5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目前拥有有效专利89件,正在申请74件。

  拥有化合物专利的创新药苯甲酸复格列汀已经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结果理想,加快推进中;生物药PTH,III期临床试验结果理想,将于2016年下半年申报生产;独家生物仿制药KGF,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现已经完成最具挑战的II期入组工作;BF02,处于II期临床阶段,预计2016年进入III期临床。完全可降解的冠脉支架(BVS)已经进入临床研究阶段。

  收购的科奕顿,其左心耳封堵器和延时性腔静脉过滤器均为心血管介入器械,能与心脏支架系列品种形成很好的补充,完善心血管领域产品线,提升公司在心血管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者的地位。科奕顿将成为公司旗下镍钛合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平台,在结构性心脏病、神经介入、血管外科等领域有广泛应用,与公司现有的钴铬合金研发平台形成互补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库存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41.00%,主要是销售增加,备货量增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说明

  原材料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23.95%,由于工资的上调,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1.18%,折旧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41%,能源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84%。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亦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亦不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2、费用

  单位:元

  ■

  3、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创新是信立泰持续发展的源动力。2015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发展契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项目;深入推进化学药、生物药、生物医疗等研发平台的创新独特和仿制产品的研发;同时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阿利沙坦酯片延长有效期、泰嘉75mg提高标准、比伐芦定改工艺两项补充申请批件、盐酸头孢卡品酯颗粒临床批件,以及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项。

  (1)2015年获得专利授权情况

  ■

  (2)2015年取得药品批件情况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同期增加4.04%,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子公司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研发投入资本率较去年同期增加29.16%,主要是本公司本期收购的子公司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本化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近两年专利数情况

  ■

  4、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投资活动现金注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3.48%,增加23,987.47万元,主要是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到期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 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2家,具体为:

  1、本期公司完成对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增资。增资前,公司持有金盟24.0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金盟58.60%的股权,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肆仟伍佰萬圆整,受让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4.06%股权;并在前述收购完成后,以自有资金壹亿伍仟萬圆整,于两年内(时间起点为公司第一次成为苏州金盟股东)分批次完成对苏州金盟的增资,并最终实现持有苏州金盟58%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金盟的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其58.60%股权,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有关内容详见2014年11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5年9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金盟为公司旗下生物药物产业化基地,对金盟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为公司在生物制药领域打下坚实基础,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不存在不利影响。

  2、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对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收购,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11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陈奕龙、居学成签订相关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伍佰萬圆整受让该两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对科奕顿的收购并持有其60%股权,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详见2015年11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通过本次收购,科奕顿成为公司旗下镍钛合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平台,与公司的钴铬合金研发平台形成互补优势。该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不存在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存续经营,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有关内容详见2015年3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5年4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7月,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其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有效整合现有资产,理顺股权关系,实现业务上的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不存在不利影响。

  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诺泰国际有限公司、Splendris Pharmaceuticals GmbH、深圳市健善康医药有限公司、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德州致德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诺泰国际有限公司、Splendris Pharmaceuticals GmbH、深圳市健善康医药有限公司、成都金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德州致德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奕顿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澄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6-002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澄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就未来发展计划进行陈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中军、韩文君、何素英、离任独立董事于广学向董事会提交《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章节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2015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269,673,698.3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5,920,025.7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15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88,134,080.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66,703,128.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44,489,073.16元。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81,938,252.1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046,0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7,609,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201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10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合法、合规。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绩效薪酬及2016年度基本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201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拟为人民币5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工作严谨、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及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一年期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九、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6-0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七)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8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6年4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审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四、五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以上第1、3、4、5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5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3月2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杨健锋 朱立锋

  2、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联系传真:0755-83867338

  4、邮编:518040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4。

  2、投票简称:信立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信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均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进行有效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

  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6-00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琼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保密协议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269,673,698.3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5,920,025.7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15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88,134,080.8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66,703,128.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44,489,073.16元。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81,938,252.1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1,046,0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7,609,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201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6-00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Kevin Sing Ye,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财务负责人刘军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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