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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6-00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3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给予的财政贴息资金共计人民币3.7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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