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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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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8,666,6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红外热像仪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军队、电力、化工、冶金、建筑、消防、科研、安防等行业。

  红外热像仪行业壁垒高,对红外热像仪厂商的技术及持续研发投入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美国占据领先地位,英国、法国、日本、德国、以色列等发达国家追赶的竞争格局。国内红外热像仪产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少数企业具备较强研发实力,产业集中化渐趋明显。近年来,包括公司在内的中国红外热像仪制造企业的在核心技术和产品品质有了很大提高,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国内产品显示出了一定的性价比优势。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日趋激励的影响,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07.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4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11%。

  公司所处红外热像仪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样也面临着目前市场整体规模相对较小、发展较为不成熟等诸多挑战。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管理层秉承“技术让客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的经营理念,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积极拓展市场、强化研发创新,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纪南先生、徐金发先生、潘自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2,307.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5.03万元,每股收益0.07元。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8,666,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庞惠民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2015年度累计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监事会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和“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节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59.7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4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阎喜魁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0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汇入本公司以下募集资金账户,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800127844008094001账号内人民币8,4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95040154800000914账号内人民币3,8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63582600060718账号内人民币3,800.00万元。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0.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7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8〕16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庞惠民、深圳中欧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共计募集资金4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4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81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3.1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5.17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251.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4.3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节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2016年3月25日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643.4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2.9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02.4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万元,2015年度收回2014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9,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97.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745.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0.8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48.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已经2008年2月29日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8年2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3年10月2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040154800000914)余额为507,902.48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31710182600060718)余额为30.12元。因上述账户对应的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和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23日和10月24日注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资金转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6258360858)。

  2013年10月,公司将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3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89666042366,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71905076510104,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账号为80012784400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改为366258360858。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非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4年10月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将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4年10月,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划出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7已归还1,600.00万元,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0月归还。

  经2015年10月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将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5年10月、11月和12月,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分别划出2,000.00万元、3,000.00万元和1,500.00万元,合计6,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6,500.00万元。

  4.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2015年4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不超过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 2015年8月2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签订协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5,0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732期”,产品期限6个月,产品收益率3.45%/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8月26日至到期日2016年2月26日。

  (2) 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签订协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5,0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928期”,产品期限6个月,产品收益率3.40%/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11月4日至到期日2016年5月4日。

  (3) 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签订协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932期”,产品期限6个月,产品收益率3.40%/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11月6日至到期日2016年5月6日。

  (4) 2015年12月24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订协议,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名称为“添利宝结构性存款(TLB20150177)”,产品期限91天,产品收益率1.32-2.7%/年,产品起息日为2015年12月25日至到期日2016年3月25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说明

  1. 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351.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9,664.05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686.95万元,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93.36%。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谨慎、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原有部分进口设备,因近几年人民币升值因素,相应节省了部分资金投入,减少了实际投资金额,致使实际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2. 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为2,493.6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009.6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原承诺投资总额少1,483.97万元,完成原项目投资总额的40.49%,该项目已陆续分步投入使用并形成了小规模的生产能力,但由于公司所处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从稳健经营的角度考虑,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导致实际投入金额小于原承诺投资金额。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2,493.60万元,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致使承诺投资金额变更成1,009.63万元。

  [注2]: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所述。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大立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1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214/)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惠民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晓松先生及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洪涛先生及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4月15日(周五)下午13:00-15: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4月11-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惠民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晓松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莉清

  电 话:0571-86695649

  传真号:0571-86695649

  电子邮件:baoliqing@dali-tech.com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0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汇入本公司以下募集资金账户,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800127844008094001账号内人民币8,4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95040154800000914账号内人民币3,80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63582600060718账号内人民币3,800.00万元。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0.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7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8〕16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4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庞惠民、深圳中欧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共计募集资金4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4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81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3.1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5.17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251.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4.3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节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2016年3月25日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643.4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2.91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02.4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万元,2015年度收回2014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9,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97.9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745.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0.8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48.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存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保全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本金无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对策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大立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和“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节余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9.7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420.1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79.8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天会验〔2008〕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10月,公司将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投向了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

  1.红外热像仪产业化升级项目计划投资10,351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9,664.05万元,投资进度为93.36%。

  2.非制冷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国产化项目计划投资5,065.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577.51万元,投资进度为110.11%。

  3.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1,009.6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009.63万元,投资进度为100%。该项目原计划投资2,493.60万元,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智能型嵌入式硬盘录像机产业化项目,致使承诺投资金额变更成1,009.6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251.1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4.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98万元。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原账号为80012784400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改为366258360858。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谨慎、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采取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

  3.募投项目原有部分进口设备,因近几年人民币升值因素,相应节省了部分资金投入,减少了实际投资金额。

  三、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59,79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经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大立科技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大立科技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大立科技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8、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 包莉清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大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效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的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大立科技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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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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