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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拟以定向发行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458万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2,500万股的2.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余少雄先生,余少雄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在出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鉴于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余少雄先生,余少雄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余少雄先生,余少雄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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