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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2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9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并于2016年3月28日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及相关资产的预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公司与有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有关条款还在进一步抓紧沟通、细化论证、完善中。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刊登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02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7日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e访谈”栏目 一、说明会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为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1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1、召开时间: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黄博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永成先生;公司副总裁陈爱国先生;公司总会计师王海玲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6年4月6日下午16: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网址 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互动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正钢 联系电话:010-84929823 联系传真:010-84928665 联系邮箱:chen.zg@snencn.cn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3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浙江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浙江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6年3月31日,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中天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起12个月,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额度22亿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22亿元的担保额度尚未使用,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大厦808室 3、法定代表人:黄博 4、注册资本:2,27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瓶装燃气(工业用液化天然气的直拨直销)。(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紫宇路428号)企业管理服务;燃气技术咨询、推广、应用及服务;自由设备租赁;建筑物燃气系统设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浙江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浙江中天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8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2%;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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