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3号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7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0,681,6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41,305,220.77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376,379.23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大华验字[2015]001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
1、经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2、经董事会第二届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大型复杂精密模具扩产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经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4425号),截至2015年12月2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0,460.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合计金额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
本次置换已预先在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登载,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上表中的三个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对上述项目的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的方案,与公司已披露招股书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对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合计金额贰亿零肆佰陆拾万伍仟叁佰元。
六、审计机构意见
公司编制的截止2015年12月2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银宝山新公司截止2015年12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本版导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4-05 |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 2016-04-05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 2016-04-05 | |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2016-04-05 |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16-04-05 |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4-05 | |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2016-04-05 | |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 | 2016-04-05 |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 2016-04-05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