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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6-033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3月30日、2016年3月31日和2016年4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 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部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日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迪尔 股票代码:0027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61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61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3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爱迪尔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爱迪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 为 12 个月,目前已经全部解锁。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不违反之前作出的任何股 份锁定的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价格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
■ (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业务需要所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 2017年3月31日前将所持有的爱迪尔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 关处理)。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及本次权益变 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爱迪尔5,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年 3 月 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爱迪尔股份数量为2,500,000股,减持价格为56.32元/股,减持股数占爱迪尔总股本的2.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爱迪尔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爱迪尔的2,500,000 股股票中1,500,000股尚有处于质押状态。剩余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未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或减持爱迪尔股份。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黄晓捷 签署日期:2016年 3 月 31 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爱迪尔证券事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10-6448990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 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 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黄晓捷 日期:2016年 3 月 31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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