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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6-02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单位名称: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榕; 3、注册资本:67,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5、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蓝宝石晶体生长及蓝宝石深加工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经营租赁;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经营范围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华灿光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乙方的产品。甲方在未来3年内从乙方采购的LED芯片产品价值金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产品价格和数量以季度为周期定期根据市场需求调整。 2、乙方将优先保障甲方的供货,同时考虑到甲方单一产品采购规模大的因素,乙方承诺将给予甲方最优惠价格保护。 3、乙方将尽一切可能条件保障甲方的供货数量达到目标。措施包括:(1)加快投资建设义乌新厂;(2)在苏州厂加快扩大芯片制造产能;(3)改造武汉厂生产设备提升芯片产量,等等。 4、甲乙双方将积极合作新产品开发,乙方义乌新厂建设在设备引进方面将积极考虑甲方的新产品技术需求,为甲方提供富有竞争力的LED芯片产品。 5、乙方承诺甲方将优先获得义乌新厂投产后释放出的新增产能的分配,保障甲方未来不断扩大的LED芯片需求。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华灿光电是国内领先的LED芯片供应商,一直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全色系高品质LED外延材料与芯片,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成熟的生产工艺。公司与其开展战略合作,对芯片实行规模化采购,从而获得较低的芯片价格,并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稳定了公司芯片供应渠道及有效的降低芯片采购成本。 2、公司的规模优势突出,与生产规模相对应,公司对芯片实行规模化采购,有效的提高了公司芯片采购的议价能力,使芯片采购成本降低;另一方面,规模化的芯片采购能快速补充库存,一旦发现芯片供应趋紧,价格上升,公司能提前备货及锁定价格,以最大限度保证芯片价格的稳定,减少芯片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LED封装产品系列丰富,产品覆盖面较广,生产中可接受的芯片规格范围需求较广。通过对芯片的规模化采购,不同规格型号及性能的芯片公司都能够合理利用,对芯片的利用率较高,减少了芯片的浪费,使芯片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因此本协议在履行中可能发生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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