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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6-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宁波经开”)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02号文核准。

  2、宁波经开本次发行面值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806,142.2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922.50万元(2012年、2013年以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次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40%-4.4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4月11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4月12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2016年4月12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2021年4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间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以公告为准。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不迟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5、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并继续持有债券。

  16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2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的标准,具体事宜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上述发行日程。

  ■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询价区间为3.40%-4.4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T-1日)9:30-15:00之间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并为5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4月11日(T-1日)9:3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传真号码:010-56177554;联系电话:010-56177566;联系人:万萱、许腾、木雪枫、许彦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4月12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5,000手(5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4月12日(T日)、4月13日(T+1日)的9:00-17:00和2016年4月14日(T+2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4月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 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 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申购意向 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 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4月14日(T+2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宁开控+机构名称”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361

  联系人:万萱、王仪枫、许腾、木雪枫、许彦婷

  传真号码:010-56177554

  联系电话:010-5617756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4月14日(T+2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响

  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碶长江国际商务大厦1幢A1605室

  联系人:鲍小平、陈文超

  联系电话:0574-86783656

  传真:0574-86783630

  邮政编码:315800

  (二)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项目主办人:马惠英、钱莉

  联系人:钱莉、万萱、王仪枫、许腾、木雪枫、许彦婷

  传真号码:010-56177554

  联系电话:010-56177566

  ■

  ■

  附表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40%-4.40%,假定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 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3.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7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但高于或等于3.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40%,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签章则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号码:010-56177554;联系电话:010-56177566 ;联系人:万萱、王仪枫、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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