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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质疑上市公司巨额分红

2016-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锦心绣口】

  即使强制分红影响一些高成长公司发展,但整个股市的回报机制却因此得到健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熊锦秋

  

  3月29日,双汇发展公布了2015年度业绩,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6亿元;同时公司公布了每10股派现1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共计派现41.24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96.9%。有人质疑公司高派现是为大股东偿债服务,笔者认为,无需对此过度担忧和质疑。

  2013年9月,双汇发展的间接控股股东——双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即万洲国际)成功收购美国猪肉生产商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整个交易对价达71.2亿美元,这其中包括银团贷款和债务融资。2016年万洲国际即将到期的一笔债务约为40亿元,要筹集如此大笔资金,除了万洲国际自身经营净利润外,其间接持股的双汇发展高额分红(将获现金分红6.88亿元),也可为其偿债提供重要支持。

  姑且不论双汇国际的跨国并购是否物有所值,单论双汇发展的巨额分红,显然对大股东偿债大有好处,不排除公司巨额分红方案的推出是受此影响,但也并不能因此就否定巨额分红的正面意义。有观点认为,大股东持股成本低、散户持股成本高,上市公司巨额分红多数流进大股东的口袋,对散户不公平,有“掏空”上市公司嫌疑。对此,笔者根本不敢苟同。

  上市公司是否现金分红,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比例都不会有根本变化,其所分享的上市公司价值比例不会有任何变化;现金分红,真金白银流到了股东手上,如果不分,还在上市公司手上。小股东眼红大股东分得巨额红利,甚至羡慕嫉妒恨,这是因为上市公司发起人原始股成本极低,发起人大把分红相对于其持股成本回报丰厚;而公众持股成本甚至是发起人的数十倍,其投资巨大、所占股份比例却较小,与其高额投入相比回报比例非常小。但笔者认为,怪只能怪投资者当初不负责任高价去买发行人的股票,如果中小股东秉持价值投资观点,认为有投资价值就买入,那你眼红大股东干什么?你在股市投资,只要获得比银行存款更高的那份回报就可以,否则你就不要买入某只股票。中小股东以投机观念买入某股,若认为上市公司大额分红不合理,以为不分红就可更改各类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比例,这是痴心妄想、永远也不可能办到。

  在目前股市法律法规环境下,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这是股份制的起码法则,无论是谁,都得按持股比例来分红,谁也别想超越股权比例多分杯羹,否则市场就乱了章法,股份制和股市赖以存在的基石也将完全被颠覆。要解决发起人与公众红利回报程度不一致的问题,关键要解决二级市场股票爆炒泡沫问题,而不是乞求发起人在分红时能发慈悲让利于民,或者搞同股不同权;如果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接近其内在价值,甚至物超所值,那么中小股东的持股成本就会与大股东相差无几,上市公司巨额分红,股民的回报同样异常丰厚。

  有人还担心大股东推动上市公司巨额分红,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这也不必过度担忧,倘若如此,那么市场对该股估值就可能降低,受损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大股东自己,毕竟还存在市场约束。

  目前有观点认为应由上市公司统筹考虑,制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符的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笔者认为,如果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可以由上市公司视情况制定,缺乏强制性,那等于为上市公司不现金分红留下一道政策缝隙,最终这道缝又会被一些上市公司掏成一个大窟窿,到时公司控制人又会找出诸多不分红的理由,论证不现金分红的“科学性”。

  现在大家都痛恨铁公鸡现象,但有人却担心出台一刀切的强制分红政策会影响到一些公司发展。笔者认为,任何政策都有利弊,关键要权衡利弊、看政策是否切中市场主要矛盾。笔者认为,“乱市”当用重典,对待A股市场的铁公鸡,弹性十足缺乏刚性的政策难起作用,强制现金分红大有必要,即使强制分红影响到一些高成长公司发展,但整个股市的回报机制却因此得到健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得大于失也。

  (作者系资本市场研究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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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质疑上市公司巨额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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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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